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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of International Brand Ambassador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中国总决赛简章 一、活动背景: 为更好地宣传品牌企业的形象和实力,更好地弘扬品牌企业的文化和精神,更好地推广品牌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有效地促进和推动更多的中国民族品牌国际化、让更多的中国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美化生活、歌颂生活,经“国际品牌认定委员会(IBAC)”及“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委员会(IBA)”授权同意,北京江山丽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获得了首届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中国总决赛的承办权。 二、目的意义: 举办“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活动”的目的,一是充分展示国际品牌形象大使的独特魅力和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及其强烈的视觉感染力以及其与所代言的品牌产品间的协调美和谐美;二是为更多的成长中的国际品牌企业和中国优秀民族品牌企业创造高端的国际平台和展示机会,通过产品代言人暨形象大使千姿百态、风情万种的表演,更好地宣传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加深人们对产品与代言人、品牌与形象大使间的深刻关系以及文化层面的核心与完美印象。让广大的消费者在感受国际品牌产品的吸引力和信赖感同时,更有效地提升了品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的认可度。 ☆通过品牌形象大使评选,可更为有效地提高品牌的宣传力度和宣传效应,为企业赢得更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借助品牌形象大使活动的推广和进行,品牌企业的美誉和品味将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和提升,将更为有效地推动企业文化和品牌战略的发展; ☆开展品牌形象大使评选活动,创新了企业和产品营销推广的平台,为品牌企业又营造了一个最佳的宣传推广机遇;同时也拉近了品牌与消费者的亲和力,扩大了品牌的消费市场空间; ☆品牌形象大使评选还加强了品牌企业间的交流,增进了品牌企业间的联络和互动,也促进了品牌策略发展灵感与启示的相互借鉴,更好地实现品牌的价值效应。 ☆通过品牌形象大使评选,将有利于促进品牌企业与代言人暨形象大使间的交流融合与合作默契,实现互利双赢。 三、大赛概况: 首届“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活动是由国际品牌认定委员会(IBAC)、国际制造厂联盟(INMAC)、世华联总会(WCUGA)、好莱坞环球影视艺术学院(HGMAU)联合举办,活动将覆盖全球,是全球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最具专业性和权威性的企业形象大使比赛,是新世纪品牌企业的一次文化盛会,全球各国及地区政府部门及世界的新闻媒体都将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活动评委会将由著名国际品牌专家、著名国际品牌企业代表、著名影视导演、著名演艺界名人、著名美术家、著名舞蹈表演家消费者代表等组成。 首届“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活动”中国总决赛及颁奖晚会拟定于2009年8月8日在中国举行(具体城市待定)。 四、活动主题:“××杯首届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中国总决赛” 五、主题词:品牌中国 魅力世界(暂名) 六、支持媒体: 1、电视、电台媒体: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全国24家电视台及香港电视台、凤凰卫视、美亚卫视、台湾东森电视台等; 2、网络媒体:大赛官方网站、主要网络媒体、新浪网、搜狐、人民网等; 3、平面媒体:《中国日报》、《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环球时报》、《参考消息》、《每日电讯》、《国际商报》、《中国贸易报》、《工人日报》、《科技报》、《信报》、《竞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等全国重要报纸和《文化报》、《大公报》、《星洲时报》、《星岛日报》、《香港商报》等海内外报纸。 4、杂志媒体:《国际品牌杂志》、《中国名牌杂志》、《企业领袖杂志》、《华商杂志》、《名牌通讯杂志》、《时尚杂志》、《服装杂志》、《世界华人精英杂志》、《世界知识杂志》、《环球经济杂志》、《航空杂志》等。 七、活动特点: ☆ 最具激情和最具实际效应的国际品牌营销大汇演; ☆ 真正基于企业综合实力展现的国际品牌大擂台; ☆ 最精彩纷呈的品牌嘉年华; ☆ 最时尚的品牌文化展示大舞台; ☆ 开创了企业品牌宣传的新思路; ☆ 最高品味品牌形象大使的高峰会。 八、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中国总决赛规则 (一)活动流程: 登记报名——海选入围——图片展评——影像展评——中国总决赛(颁奖典礼) (二)报名及赛事细则: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8日开始接受报名至2009年5月8日止 2、报名条件: ①个人报名:年龄在14(17岁以下报名时,须由法定监护人同时签字并负责相关事宜)到60岁,具备艺术素养,正在或曾经作为品牌代言人暨有志为品牌形象大使的学生、艺术工作者,不分性别、不分种族、不分国籍均可报名参加评选活动。个人报名时须经过其代言产品或品牌机构同意认可和支持。 ②机构报名:凡拥有自主品牌或拥有商标使用权的企业或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活动,企业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其支持或推荐的代言人暨形象大使的个人基本资料,并保证代言人暨形象大使将按评选活动日程安排要求参加相关活动。 3、材料要求: ①形象代言人个人须提供其曾为产品或品牌代言的图片、照片、音像、广告等公开宣传过的资料、案例和自己满意的个人作品光盘资料以电子版直接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和将资料实物一套及光盘邮寄至活动组委会注册登记组,此项材料既作为报名的必备材料,也是要作为参评初选中的重要材料依据; ②企业机构须提供其企业或机构形象宣传或产品广告等公开宣传的图像资料光盘,同时须提供其企业机构产品代言或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个人资料或与其形象代言人相关的资料,并作为代言人的推荐机构和支持机构; ④光盘制作要求:向组委会选送其参评暨直接相关的代言广告或形象宣传片、DVD等,要求该短片不得少于60秒,最长不超过180秒的播放时间;至少需要用两种以上语言或文字字幕(或一种语言一种文字字幕)解说。 4.行业设置:计划分为十大行业领域: ①纺织服装市场商城行业;②食品酒类医药医疗保健行业;③能源化工建筑建材房地产行业;④电子家电家居行业;⑤航空旅游景点会展酒店行业;⑥珠宝金银饰品化妆洗涤用品行业;⑦文化艺术体育广告策划演出行业;⑧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行业;⑨车辆船舶装备制造行业;⑩城市学校及非盈利机构。 5.第一阶段登记报名:根据实际登记报名数量,确定按个人和机构分组及按行业分组。 6.第二阶段海选入围:组委会评审组专家通过对登记报名机构及个人选手交送的参评资料及光盘内容,进行初步评审筛选,确定海选入围名单。 7.第三阶段图片展评: ① PPT展播,要求在120秒以内完成展播,同时必须要含有30个以上独立图片画面以及相应的解释或说明; ② 现场展现,要求参评机构须同时提供6幅图片作品在现场展示,每幅规格要求不小于60×120或不大于100×200cm; ③ 评审组专家对图片进行评审并决定参加下一轮评选名单。 8.第四阶段影像展评: ① 广告案例展播,要求在120秒内完成展播,同时必须说明播出的电视台名称、大约时段、播出总时间等简要情况; ② 参评作品展播,要求在180秒内完成展播,可同时作现场或场外说明; ③ 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决定出每个行业的前2名,同时推举这些参评机构和个人与其他分赛区的前2名一起参加中国总决赛。 9.第五阶段中国总决赛: ① 品牌代言广告宣传片实际案例展播,每个机构60秒,参评机构品牌运营官或品牌负责人经过抽答回答评审组专家提问,评出一个奖项; ② 参评作品展播,每个机构120秒,参评选手个人经过抽答回答评审组专家提问,评出一个奖项; ③ 参评选手个人才艺表演(唱歌、舞蹈、韵律操、武术、朗读、书画、乐器等项目任选一项),限时3分钟;评出一个奖项; ④ 服装服饰表演(民族、时尚、职业、晚装及自选一种);评出一个奖项; ⑤ 品牌形象大使专题演讲(自选主题、选题应与其代言品牌产品相关),限时2分钟,评出一个奖项; ⑥ 综合知识问题(现场主持人提问),限时1分钟,评出冠亚季军奖。 (三)评选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 评选方法: 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评选方式,打分表一旦交出后,评委即无权改动。评委给出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选手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选手得分高低排列,确定综合艺术展演的名次。 评分标准: 共设十项评分内容,分别由十位评委担任每项内容的评分责任,每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余下的8位评委给出的分数相加再除以10,即为选手的得分。十项评分内容包括: 1、参加评选活动的品牌机构或企业自己选送参评的“品牌或机构或企业形象宣传或产品广告视频宣传片光盘”资料展播项目; 2、参加评选活动的选手自己选送的关于其曾经担任的“品牌或机构或产品形象代言人或广告”光盘播放项目; 3、参加评选活动的选手的现场表现力项目; 4、参加评选活动的企业机构的现场表现力项目; 5、选手的着装姿态表现和礼仪表现项目; 6、选手的品牌专业知识和现场发挥表现项目; 7、选手的个人才艺表现项目; 8、现场观众的投票支持热情和互动能力项目; 9、现场评委提问的回答得分; 10、现场评委综合评议得分等。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1、大奖: ㈠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总冠军 (个人) 最受欢迎的中国国际驰名品牌 (企业) ㈡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总亚军 (个人) 最受欢迎的中国国际著名品牌 (企业) ㈢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总季军 (个人) 最受欢迎的中国国际品牌 (企业) 2、特别奖: ㈠ 最杰出的中国国际品牌领袖 (个人) 2009年度中国最具品牌荣耀的国际品牌企业(企业) ㈡ 最亮丽的中国国际品牌公主 (个人) 2009年度中国最具品牌魅力的国际品牌企业(企业) ㈢ 最绅士的中国国际品牌先生 (个人) 2009年度中国最具品牌效应的国际品牌企业 (企业) 3、行业个人冠军奖: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食品医药保健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文化艺术体育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电子家电家居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金银饰品化妆洗涤用品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能源化工金属建材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航空旅游会展酒店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汽车船舶装备制造行业冠军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中国城市学校非盈利性机构冠军 4.行业企业冠军: 中国食品医药保健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文化艺术体育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电子家电家居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金银饰品化妆洗涤用品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能源化工建材房地产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航空旅游会展酒店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汽车船舶装备制造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城市学校非盈利机构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中国艺术体育行业的国际品牌冠军企业 5.形象大使个人单项奖: 中国国际品牌美丽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健康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爱心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公益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慈善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教育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文化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艺术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环保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科技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时尚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魅力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和平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体育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礼仪形象大使 中国国际品牌快乐形象大使 6、最具价值品牌企业奖: 2009年度最具科技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环保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节能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时尚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实用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健康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文化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艺术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启迪与教育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慈善与公益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普及与推广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和平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开发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影响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收藏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2009年度最具体育价值的中国国际品牌产品 (五)奖励项目: ☆ 凡入围中国总决赛的个人选手及其代表的品牌企业,均可获得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奖杯; ☆ 本次评选活动的获奖选手将被IBAC中国事务委员会指定为IBA国际品牌形象大使; ☆获奖选手有机会与知名国际品牌企业签约代言;或与经纪公司签约得到国际级包装宣传的机会; ☆ 获大奖选手将有机会成为全球最高端国际品牌的代言人暨形象大使; ☆ 获奖选手所代表的品牌企业可享受在中外媒介中被免费推广宣传一次。 ☆ 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及国内外大型商业、文化网站将刊登获奖选手个人艺术图片和艺术简介等宣传资料; ☆ 获奖选手个人有机会获得活动举办方为其提供的境外一年学习机会及3万美元的海外深造奖学金; ☆ 获大奖的选手有机会被推荐参加中央电视台、美国好莱坞、联合国机构等国际著名媒体举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九、评选活动时间、总评选地点安排: 海选报名时间:2008年11月8日开始接受报名 地点:中国总决赛及中国各分赛区(具体地址待定) 中国总决赛时间:2009年8月8日 地点:中国 十、宣传媒体合作: 全国范围内的报纸、杂志、网络、电台、电视台、各类新兴媒体均可参与,组委会将参与活动媒体分为:协办媒体、支持媒体、合作媒体、官方特别指定媒体四类。(效益回报方案另纸方案) 十一、商务合作: 中国总冠名权 、联合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中国总决赛特约指定用品商 、中国总决赛服务赞助等合作项目具体洽约由北京江山丽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各分赛区冠名 、分赛区特约协办单位 、分赛区指定用品、赞助单位 、分赛区服务赞助单位等由分赛区经授权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 (以上为共性方案,具体实施回报效益、赞助双方、运作流程以合作协议后另议) 十二、首届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中国总决赛组委会办公室 北京江山丽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西街101号 电话:(010)5716-8197 传真:(010)5716-8199 网址:http://www.jslrcc.com E-mail:wcuga@126.com 国际品牌形象大使评选中国总决赛分赛区设置计划 一、中国总决赛拟分为九个分赛区 1.珠三角赛区 (包括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 2.长三角赛区 (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3.环渤海赛区 (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 4.中部赛区 (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5.东北赛区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6.西南赛区 (包括重庆市、四川省) 7.西北赛区 (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8.北部湾地区 (包括广西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 9.港澳台赛区 (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